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整改力度,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现将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务用车范围
1.学院领导公务用车;
2.学院大型活动专项用车;
3.学院接待来访重要客人用车;
4.文件交换及领取、递送机密件;
5.学院招生工作用车;
6.省直有关部门、教育厅报送材料及参加会议;
7.其它经过学校领导批准的重要公务活动。
二、车辆管理
1.学院所有公务用车统一由院办公室管理。车辆调度使用由院办公室车管科统一调派。
2、院级领导不再固定使用车辆。
3.院级领导出差需要带车的,应提前告知办公室前往目的地、路线及用车时间,由院办公室填写派车单,经院长批准后根据车况调派使用。
4、车辆实行校内定点停放,非执行公务时一律停放在校内指定车位。
5、车辆使用严格按照学院办公室车管科值班制度执行,违反规定私自使用公务车辆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本通知自2014年7月21日(星期一)起执行。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