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院办公室是在院长领导下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学院行政会议的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协助行政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当好行政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2、协助学院行政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学院行政名义发布的综合性行政工作计划、报告、规划、总结和决议等公文。
3、负责对上级要求办理的工作和学院的文件、决议、规定落实情况的督办与查办。
4、负责对外协调、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兄弟院校、有关单位领导成员的视察、参观、访问等工作,做好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联络工作。
5、负责管理学院印章和院长印章,做好学院文秘、机要、印章、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院的报刊征订和收发工作;负责协调全院会议室、礼堂、报告厅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节假日的安排和值班工作。根据安排负责一般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学院车辆管理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