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管理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河南省的相关规定,按照《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型活动的管理,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部门应当在活动举办2个工作日前提交申请表,申请表内容要注明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主题和负责人。
二、所有大型活动的举办必须由部门主管院长签字,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批准后,申请表一份报院办备案,一份报院保卫处存档。
三、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部门对所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负责应积极与院保卫处结合,保卫处协助负责外围秩序维护,主办部门负责内部会场秩序维护。
四、主办部门应积极与院总务处结合,活动结束后,主办部门负责会场内部卫生整洁.总务处负责会场外围卫生整洁。
五、主办部门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院办公室 院保卫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