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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使用管理办法
2017-09-11 11:28   院办公室 审核人: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使用管理办法 

 

学院大礼堂是我院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学院进行大型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大礼堂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决定实施以下管理规定: 

一、 服务对象

1、学院的大型会议以及各类大型学术交流活动; 

2、学院组织的各类文艺演出和其他大型活动; 

3、经学院批准的有组织的其他健康的文化娱乐等活动; 

4、报院领导审批同意使用的校外单位组织举办的活动。 

二、 管理部门

院办公室全面负责学院大礼堂的管理,负责调配使用、审查相关活动内容;开展活动需要使用到音响、灯光及舞台设备,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使用后必须维护和还原;总务处负责检查用电线路是否安全;保卫处负责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是否齐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大礼堂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保洁。 

三、 使用规定

1、各类会议、集会、文化娱乐、汇演等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院规定,严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2、大礼堂的使用安排,原则上遵循院级活动优先、兼顾各系部、社团活动,院内活动优先、兼顾院外的原则。 

3、大礼堂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使用单位须至少提前二天派正式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使用登记表》,经院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院内各部门使用场地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院内社团活动应经学工部、团委核准后提出申请。院外单位一律以单位、团体名义办理申请。使用单位(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对于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必须安排教师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使用单位不得在大礼堂进行与书面申请不相符的活动,否则学院有权提出批评直至停止其使用。 

5、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及举办活动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在开展活动时确需悬挂、张贴、布设标语、会标和舞台背景等宣传装饰品的,须将内容、图样报院办公室审核。布设时不得使用铁钉、图钉、胶水、浆糊等材料,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及时撤除,恢复大礼堂设施的原貌。 

6、要自觉爱护大礼堂的设施。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移动或拆卸固定设施,不得随意悬挂、张贴会标和会议材料,不得擅拉电线及使用自带开关电源等电气设备。有关灯光、音响、布幕、空调等设备必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7、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礼堂内使用明火,严禁在礼堂内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8、自觉维持大礼堂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大礼堂内进餐及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帖、乱涂乱画。 

9、凡遇院级大型活动,保卫部门及相关部门均应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 

10、大型活动必须把大礼堂所有门打开,以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部门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定二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工作,负责第一时间处理安全突发事件,如遇意外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1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检查,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四、使用礼堂费用

1.校内各单位、学生社团使用大礼堂实行无偿使用,如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按实际维修费用或照价予以赔偿

    2.校外单位、团体使用礼堂原则上实行有偿使用,收取一定的维护保养费用,所收费用上缴学院财务处。

3.我校礼堂原则上不允许纯商业活动使用,校外单位举办活动使用礼堂需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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