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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03-14 编辑: 点击:[]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 号)要求,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2023 年高职单招工作,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工作。

第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10835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1.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1.学校国标代码:10835

2.河南招生代码:6277

第七条学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23 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职单招考试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单招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负责对高职单招工作全面监督,保证高职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1. 已通过河南省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 已通过河南省2023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填报志愿

考生请于2023 年3 月22 日9 时至3 月24 日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我校招生代码:6277。

第五章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第十三条2023 年我校高职单招计划招收考生2000 名(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详细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见附表,学校可根据报考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六章考试办法

第十四条高职单招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根据教育厅文件和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240 分,职业技能考试

260 分,总分 500。

1. 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职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主要涉及职业认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合同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常识、专业基础知识、社交礼仪、管理沟通、语言及文字表达等基本职业素养。

2. 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原则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等级,(等级分值对照表见表1,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提供)。

表1.水平测试等级与高职单招考试文化素质成绩分值对应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

高职单招考试

文化素质成绩判定标准

语文

数学

英语

A

95

76

57

B

80

64

48

C

60

48

36

D

45

36

27

职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主要以中学生认知水平为依据,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日常生活常识、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沟通交流、语言及文字表达等职业适应能力进行测试。

3. 社会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可根据报考专业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4.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 号)要求进行“ 资格条件申报 ”。

(1) 考试日期:2023 年4 月9 日(周日)

(2) 考试时间:

职业技能考试:上午8:30-10:00

文化素质考试:上午10:10-12:10

各类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凡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者,视为放弃本次单独招生考试,不予录取。

(3) 准考证打印

成功报考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须在2023 年4 月1 日至7 日登录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s://zsc.lhvtc.edu.cn/,自己打印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

(4) 考试地点: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内2 号和3 号教学楼参加考试。

(5) 成绩发布:考试成绩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发布,成绩发布期间,对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成绩发布2 日内书面申请复核,教务处根据程序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考生。

第七章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五条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十六条免试录取程序

1. 拟报考我校的考生本人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 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3 月26 日前报送至学校六号教学楼一楼101 室,逾期不受理。我校将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 备案通过后,预录取名单在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https://zsc.lhvtc.edu.cn/,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八章录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

1.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高职单招总计划和高中生、社会考生、中职生各类考试人数和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 招生就业处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各类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分配考生的录取专业,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获奖证书等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对其作退档处理。

3. 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实行计划单列、单独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优秀拔尖人才赋分政策

学校将对获得省辖市教育局、人社局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者,赋50 分录取。学校将对获得相应体育、艺术、职业技能比赛成绩的优秀拔尖人才进行赋80 分录取,具体条件如下:

(1)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

(2)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音乐、戏曲等艺术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3)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个人及集体项目前六名奖项者。

(4) 获得省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奖项的考生请于4 月12 日前将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学校招生就业处(校内6 号教学楼101 室,0395-2127856,5983516),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在我校单招成绩总分基础上加上相应赋分进行排序录取(获得多项奖项的不累加计算),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5. 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5 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考试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已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河南省2023年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23 年高考。

第十九条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新生入学与待遇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通过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十章学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工学类专业按4200 元/年/生(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按4600 元/年/生);文学、管理学类专业按3700 元/生/年(其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按4000 元/年/生);艺术类专业按6000 元/年/生;住宿费标准暂定:6 人间700 元/年/生,8 人间500 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奖励资助政策:学校建立有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 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年/生)、国家助学金:4000 元/年/生、3300 元/年/ 生、2600 元/年/生三档。

2. 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12000 元/年/生。

3.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予以资助。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精神,针对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学生报到入学并帮助这部分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完成学业。

4. 上述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均需由学生提出申请,经逐级评定或认定、公示、确定等程序,具体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一章招生咨询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5-2127856、5983516、5983512

Q Q 在线:2211275037、2662464725、2567460072、3513569145

招生信箱:lhdxzsc@sohu.com

招生网址:http://zsc.lhvt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lhvtc.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23 号

邮政编码:462000

学校纪检办公室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95-5983778

监督电子邮箱:jwjc163163@163.com

第二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开展高职单招宣传,对以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附件: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 年高职单招专业与计划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收费

标准

备注

1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3

3年

4200

2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29

3年

4200

3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23

3年

4200

4

550127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

18

3年

6000

5

550117

人物形象设计(新网络直播与传媒形象设计)

21

3年

6000

6

5501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37

3年

6000

7

480406

纺织品设计(软件应用与图案设计)

16

3年

4200

8

480406

纺织品设计

16

3年

4200

9

480402

服装设计与工艺(智能制造与管理)

34

3年

4200

10

480402

服装设计与工艺

39

3年

4200

11

530805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47

3年

3700

12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47

3年

3700

13

53070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47

3年

3700

14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26

3年

3700

15

530603

商务管理

26

3年

3700

16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35

3年

4200

17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10

3年

4200

18

460103

数控技术

35

3年

4200

19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91

3年

4600

20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79

3年

4200

21

4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6

3年

4200

22

4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26

3年

4200

23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84

3年

3700

24

540101

旅游管理

53

3年

3700

25

500405

空中乘务

32

3年

3700

26

500113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32

3年

3700

27

540203

中西面点工艺

53

3年

3700

28

490104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53

3年

4200

29

490103

食品营养与健康

37

3年

4200

30

4901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53

3年

4200

31

490101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68

3年

4200

32

530706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29

3年

3700

33

530605

市场营销

79

3年

3700

34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29

3年

3700

35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21

3年

4200

36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47

3年

4200

37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42

3年

4200

38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26

3年

4200

39

570201

商务英语

58

3年

3700

40

560212

摄影摄像技术

32

3年

4200

41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37

3年

6000

42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53

3年

6000

43

550202

舞蹈表演

105

3年

6000

44

550201

音乐表演(声乐)

37

3年

6000

45

550201

音乐表演(器乐)

32

3年

6000

46

550201

音乐表演

37

3年

6000

合计

2000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依法治校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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